发布时间:2025-04-11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5〕18号

115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空间,增强学校专业自主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南财大校字〔2024〕15号),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准备

(一)各学院成立2025年度转专业与分流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组成。

(二)各学院要重视转专业工作,加强转专业工作咨询:

   1.引导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做出决定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结合转专业实施方案中转专业名额和条件,慎重做出理性选择,避免盲目跟风现象。

   2.着重向学生介绍专业特色、发展前景、课程设置、就业方向、就业前景以及近几年的就业情况等信息,同时解答学生的疑问,消除信息不对称对转专业造成的盲目性。应让学生对转专业后所修读课程的难易程度、能否跟上教学进度、应补修课程、收费等问题有清晰透彻的了解。

二、学生转专业报名(4月14日-18日)

转专业工作分为一般类转专业(大一在读学生)和特殊类转专业(大二在读学生)两种类型。

(一)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

1.思想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未办理过转学、转专业;

3.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准入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2.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5.根据招生时的特殊规定以及学校各类拔尖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经济学(基地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会计学(中英3+1本硕贯通培养)、会计学(ACCA)、会计学(国际课程)、工商管理(环境商务)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转专业,梅西学院学生的转专业工作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梅西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试行)》(南财大教字〔202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一般类转专业报名条件及方式

符合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的大一在读学生,可在4月14日-18日期间,登录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转专业申请操作手册》,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8日17:00,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可以修改志愿或取消转专业申请,系统关闭后,不得再进行志愿填报、更改或取消申请

(四)特殊类转专业报名条件及方式

大二在读学生在符合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确有其他专业特长,在校学习期间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限排名前三)学生,可在大二下申请转至竞赛所属领域的相关专业。大二在读学生申请转专业适用的学科竞赛清单详见教务处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考核方案的通知》(南财教字〔2024〕92号)http://jwc.nufe.edu.cn/info/1015/17538.htm

2.因患某种特殊疾病或确有特殊学习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需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确保能在拟转入专业继续学习,并提供足以证明能在拟转入专业继续学习的材料。此外,因特殊疾病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学习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成绩单。因特殊疾病或学习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降一级转专业

符合特殊类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填写附件二《南京财经大学2023级本科生特殊类转专业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于4月14-18日期间交给各学院教务办公室的教务秘书老师,逾期不予受理。各学院教务秘书老师的联系方式详见教务处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考核方案的通知》(南财教字〔2024〕92号)http://jwc.nufe.edu.cn/info/1015/17538.htm。

休学创业及参军退伍学生如有转专业需求,在办理复学手续时一并提交转专业申请,其中因创业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只能申请转入与其创业内容相关的专业。

三、学院转专业申请资格审核与公示(4月21日-5月8日)

学生所在学院应于4月25日前完成申请学生的转出资格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本学院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含志愿),公示时间为3天,各学院应于5月8日前将公示结果报教务处

四、转专业考核(6月)

转专业考核时间拟定于6月上旬,届时以教务处发布的考核通知为准。

一般类转专业由教务处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各转入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考核成绩。

特殊类转专业的考核方案由转入学院制定,经教务处审核后公布,由各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考核成绩。

五、转专业录取(7月)

转专业录取工作拟定于7月进行

期末成绩发布后,由转入学院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赋分(详见附件三)与转专业考核成绩加总,计算出最终的转专业考核总成绩,并予以公布。各转入学院按转专业总成绩、转专业志愿和专业接收计划制定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核后,汇总提交“校领导小组”审定。最终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转专业录取工作。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