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4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58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

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性考核,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作如下安排:

一、 考试时间与考试对象

本学期期中考试安排在第9-10教学周,主要面向大一、大二学生。

二、 考试组织

1. 教务处统一组织。本学期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有:微积分(下)(43A1280)、高等数学(理工类下)(43A1288)、高等数学(经管类下)(43A1286)。

2. 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可根据培养方案,自行选择面向大一、大二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组织期中考试。

三、 命题

1. 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考试时间安排2小时,由课程归属学院组织教师命题出卷,只需一卷。

2. 期中考试命题由学院和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教务处不做统一要求。

四、 工作分工

期中考试的组织实施实行考试二级化管理。

1. 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制定和发布,确定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责任学院的安排以及监考任务的调剂,负责将考试安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反馈给学生,并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 课程归属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试卷的印刷、管理。印刷厂到学院取卷时间另行通知。

3. 课程归属学院负责具体课程考试的组织实施。如发放试卷、收回试卷、阅卷等。具体要求按《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程》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 考试过程中的违纪问题,由教务处认定,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 关于成绩比例问题

  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做如下原则性规定:

1. 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

2. 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40%,期末占比60-70%

3. 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六、 其它事项

1. 请各学院通知跟班重修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期中考试。

2. 期中考试为课程过程性考核中的重要环节,学生不得无故缺考。

3. 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426-27日期间,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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