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的指导意见》(南财大教字[2025]79号),从本学期起,纳入课堂教学的本科各专业所有类别课程均应实施过程性考核。相关事项做如下提醒:
一、每学期除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外,其他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应由学院在第八周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任课教师应严格加强课堂考勤管理,对于学生无故旷课的情况,应按如下处理:旷课1次,考勤得分减半;旷课2次,考勤得零分;旷课3次及以上时,考勤得零分,且从第3次旷课开始,每次从过程性考核总分(百分制)中倒扣5分。学生缺(旷)课累计超过课堂教学时数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三、所有纳入过程性考核的作业、报告材料等,教师均应提前告知学生提交截止时间,且均须在课程结课前完成所有材料的回收工作。
四、任课教师应认真、及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过程性考核成绩记录表》(附件1)。
五、采用作业、测验、实验报告等可再现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的课程,每种(每次)考核材料由任课教师在每个教学班随机选取3-5份,并将作业要求原件与学生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与过程性考核成绩记录表一并存放到该课程的试卷袋中。
教务处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