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2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584



关于提交南京财经大学202512月批次


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毕业生的毕业工作,请各学院结合《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南财大教字2017103号)《南京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财大学位202530号)文件精神,组织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把具体要求和说明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一)毕业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校时未受留校察看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已解除。

2. 学业要求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含劳动教育),考核合格,修满总学分和各模块规定学分。

3. 体质达标

第三学年体育达标、第四学年体育达标。

以上3个条件均满足,且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则达到毕业要求,否则为结业。

(二)学位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校时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或记过及以上处分已解除

2.学业要求

符合毕业条件。

3.外语要求

符合《南京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要求。

以上3个条件均满足,且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则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二、具体流程

(一)学生操作流程

1.学生按照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提交《南京财经大学评定学士学位学生登记表》手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学院教务办公室如申请辅修学位,需同时提交《南京财经大学评定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登记表》到辅修学院教务办公室。

2. 学生按照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到学院签领证书。

3. 学生到学信网核对证书信息与学信网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尽快联系学院反馈具体情况。

(二)学院操作流程

1.学院通知相关学生进行申请。

2.学院教务秘书对申请人的毕业学位及结业申请进行汇总统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申请日期截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者的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同时,审核通的名单填写在《毕业生毕业鉴定情况汇总表》附件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2上,审核的名单填写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拟不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3)上以上表格需教务秘书、分管副院长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学院章。

3.学院于12月12日将签字盖章后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行政楼501教务科,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学院保管学院需将受理情况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

以上操作流程的流程图见附件4和附件5

(三)相关行政部门流程

1.教务处复核学院提交的名单,并将复核后的学位名单汇总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校学位办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通过的学生学位授予名单,拟发学士学位授予决议

3.教务处依据学士学位授予决议文件,打印证书并发放给相关学院教务秘书

三、其它说明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四年制)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从新生报到之日计算(含保留学籍,不含休学,不含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时间)为六年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五年制),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从新生报到之日计算(含保留学籍,不含休学,不含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时间)为七年。

2.学业成绩以成绩单显示为准。

3申请人到学院办公室核对证书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并领取证书及证书封皮。

4.证书日期按学士学位授予决议的发文日期打印。

5.证书上的学习年限按入学年月至学士学位授予决议的年月打印。

6.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外语水平要求者,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考取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7.证书只能颁发一份,证书遗失可申请办理相关证明书。

8.超过申请提交时间本次一律不予受理

9.非办理期间一律不予办理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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