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

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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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资源,推进线上资源与校内课堂教学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学校将检查本学期开展的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运行情况,并继续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检查

(一)检查对象

1. 本学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17门课程(见附件1)。

2. 已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可不参与检查。

(二)材料提交

各课程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本学期在线教学数据。在线教学数据应囊括以下内容:课程公告发布情况、测验和作业完成情况、教师和学生讨论情况、线上考核情况、视频观看情况等。在线教学数据应内容丰富、展现形式多样,包括图片、数据表格等形式。

2. 本学期混合式教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实施总结报告应阐述以下内容:课程目标、课程特色与创新、课程与教学改革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混合式教学设计、课程内容与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教学方法改革及组织实施情况、课程成绩评定方式、课程评价及改革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

已开展过两轮及以上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可不再提交总结报告,只需提交本学期在线教学数据。

二、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申请工作

(一)面向对象

1. 课程为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本次面向课程需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课并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2. 必须建有在线课程资源。在线资源的建设方式包括自建和引用两种,授课教师可基于自建的在线开放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也可通过引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的方式开展混合式教学,引用课程也需要建课,而不是简单地将课程链接发给学生。

(二)相关要求与工作安排

对于拟申请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具体要求与工作安排如下:

1. 授课教师

1)无论是采取引用或是自建的方式,都必须建有面向校内学生开课的SPOC课程或关联慕课堂。

2)除建有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外,还需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线下课堂教学进行改造,线上资源与线下面授形式有机结合开展混合式教学,推进教学方式和考核评价方式改革,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3)可安排一定比例的课时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线上学习期间发布单元测验、作业,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引导学生自主完成线上课程资源的学习和所布置的作业,定期检测学生课程阶段性学习情况。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如下:基于本校建设的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不超过50%;基于本校建设的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不超过30%;基于其他线上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不超过20%。如引用我校其他老师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需征得源课程负责人的同意。

4)制定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方案,在相应的线上线下比例范围内制定教学周历。在教学周历中需明确线上学习任务,明确在线作业和测验;在线下教学中设计足够的、高质量的讨论主题。同一门课程,由不同的主讲老师面向不同的班级授课,如果改革方案相同,可以只提交一份教学实施方案,但教学周历需按教学班提交。已开展过两轮及以上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若实施方案没有变化,在申请开课时可以只提交教学周历,无须再重复提交实施方案。已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只需提交教学周历,无须提交实施方案。

5)在线下课堂教学中,授课教师应避免出现以下情况:以播放视频替代实体课堂教学;教师脱离课堂放任学生自主活动;简单重复线上教学讲授内容。

6)学期结束后,课程主讲教师需提交充足的在线教学数据,在线教学数据应囊括以下内容:课程公告发布情况、测验和作业完成情况、教师和学生讨论情况、线上考核情况、视频观看情况等。具体内容将在下学期末另行通知。

2. 学院

1)混合式教学实施前,学院应统筹安排每学期的混合式教学课程,考虑到学生的学习压力,原则上每学期每个班的混合式教学课程不宜超过2门;为确保课程质量,每位老师每学期仅可申请1门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学院应对各门混合式教学课程提交的教学实施方案审核把关,确保质量。

2)混合式教学实施过程中,学院应加强监督和指导,并为教师参加混合式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提供保障。

3. 学校

1)教务处于每学期末组织面向下一学期的混合式教学改革申请工作,对学院提交的各门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集中进行发布,并将课程名单交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备案。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混合式课程不得擅自减少课堂教学学时。

2)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组织教学督导组定期对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开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定期组织混合式教学能力提升的专项培训。

三、材料提交

(一)请各学院于20242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方案》(附件2),一式一份

2.《教学周历》(附件3),一式一份

3.《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k512@126.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行政楼512办公室。

(二)请各学院于20243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的在线教学数据和在线教学总结报告(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k512@126.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苏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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