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浏览次数:

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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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和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编教材和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为配合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学校决定启动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的所有课程都应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各教学单位负责归属在本单位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

二、工作原则

(一)紧扣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环节。贯彻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注重时代性、科学性。课程教学大纲要符合时代要求,及时引入相关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以本学科的知识体系为教学大纲编制的依据,不得按照某一本教材的框架结构编制教学大纲。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分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遗漏。对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一流本科课程要求,整合优化课程内容,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提升教学内涵。

(三)融入课程思政元素。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要求,深入挖掘各门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三、具体要求

(一)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学时、课程性质、课程代码等课程基本信息必须与其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包括教材选编、教学周历制作、教案和讲稿编写、考试命题等)。

(二)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性质不同的课程,或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不同的课程,均应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

(三)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按照统一大纲执行;其它课程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应注意参考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指导意见,体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

(四)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明确课程思政的主要内容、途径及预期效果。结合具体的课程教学内容,选取适当的点,进行深化和拓展,增强课程的思想引领性,提升学生的素质。

(五)教学大纲须做到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外语课、双语课程和全英文课程的教学大纲应采用英语。注意形式美观,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须规范使用。

四、课程教学大纲结构

(一)课程基本信息

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英文名称、课程性质、前置课程、后置课程、学分、课时(含实践课时)、适用专业、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使用教材、其他网络教学资源(建有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的课程需填写)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主体

1.课程简介。要说明本课程在学科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课程的基本内容以及课程的任务等。

2.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支撑。以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为基础,说明学生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在知识、能力和素养培养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同时说明课程目标对实现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3.教学方法。

4.各章节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课时分配。课程教学大纲要明确各章的课时分配、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要点及课程思政案例简介。对于课程安排的其它教学环节如实验、作业、课外实践教学等,要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说明基本教学内容和课时分配。各章节需说明与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

5.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写明本课程的考核方式,明确过程性考核和期末考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明确各类考核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设置考核环节,写明考核各环节对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6.参考书目。课程教学大纲要列出使用的主要教材、参考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名录。要选用获国家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精品教材、国外原版教材以及有特色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包括教学指导书、案例集、习题集等,要做到齐全完备。需要学生上网查阅的内容,要列出网址。

五、材料提交

2024930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归属,组织各系(教研室)、课程组(群)编写教学大纲,经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审定后,将教学大纲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教务秘书处备案,纸质档课程教学大纲(A4纸张双面打印,经执笔人、审核人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签字可用电子签)由各单位自行编印装订成册以备查。

六、其他

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限定选修课等课程的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通识选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任意选修课等课程的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2。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基于大纲模板进行微调,但需确保教学大纲在学院内部格式统一。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苏老师:86718592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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