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6〕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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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度校级智慧课程培育项目
立项结果的通知
本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级智慧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26〕39 号)要求,经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校级智慧课程培育项目17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建设任务及支持政策如下:
一、校级智慧课程培育项目将在本学期末(12月中旬)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知识图谱建设质量、智慧教学工具实际应用效果、教学资源关联完备性、学情监测运行情况以及进阶方向实施进展等。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学校将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智慧课程建设项目。
二、校级智慧课程培育项目建设经费为每门1万元。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使用,鼓励各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须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不予认定。
三、建设标准如下:
(一)课程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不侵犯第三方权益。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师德师风良好,近五年无重大教学事故。
(二)须利用学校现有课程平台上线智慧课程,或基于原有在线开放课程引入智慧课程工具,并实际应用于教学,确保建设成果在课堂教学中落地见效。
(二)课程须完成知识图谱建设、智慧化教学工具引入、教学资源知识点关联、数据驱动学情监测四项基础建设任务。知识图谱知识点数量原则上每学分不少于25个。
(三)课程须至少选择一个进阶方向进行深化探索,包括教育语料库建设、教育领域垂直模型、教学智能体开发、数智化实践教学或其他教学模式创新场景,并完成初步部署,投入实际教学运行。
(四)课程须引入或开发AI教学工具,覆盖智能助教和智能助学功能,实现“师—生—机”三元交互。AI教学工具使用须遵循教育部相关规范,坚持教师主导地位,保障数据安全与学术诚信。教学资源须按知识点关联至课程知识图谱,形成“知识点—资源”映射体系,并持续更新维护。
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智慧课程建设的引领和示范效应,以促进我校课程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请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智慧课程建设基本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24日
- 附件【公布名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