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8]7号
关于开展校级示范课堂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广大教师践行教书育人职责,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校级示范课堂项目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校级示范课堂建设包括校级特色示范课堂项目和校级创新示范课堂项目两个模块。
(一)校级特色示范课堂项目
1. 立项范围、数量
主要面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类各专业(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拟立项20门左右课程作为校级特色示范课堂建设项目。
2. 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专任教师,热心本科教学,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3. 建设要求
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根据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在传授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课堂的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形式方法多样,能实现讲授专业理论与传播十九大精神的有机结合。
改革的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课程总学时的20%。
(二)校级创新示范课堂项目
1. 立项范围、数量
面向全校各专业,拟立项30门左右课程作为校级创新示范课堂建设项目。已获学校“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的课程不予重复立项。
2. 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专任教师,热心本科教学,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3. 建设要求
打破以“教师为中心”“以讲授知识为主”的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学习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改革实践。结合课程内容和特点,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教学模式,恰当地采取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混合式教学等方式。积极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问题,促进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
改革的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课程总学时的30%。
二、工作安排
1. 申报
项目以课程为单位进行申报,教师可个人单独申报,或课程组集体申报。以课程组形式集体申报的项目,组内所有任课教师需全部按要求参加本次项目建设,实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2. 立项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予以立项。
3. 实施
项目实施以一轮课程教学为期限,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将组织听课或公开观摩课。
4. 验收
课程结束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届时除需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书外,特色示范课堂项目还需提交相关十九大精神进课堂的全部教案;创新示范课堂项目还需提交项目实施总结、学生学习效果对比研究报告等。
通过验收的项目,授予“校级示范课堂”称号。
三、经费和政策保障
1. 学校给予每个立项项目相应资助经费。
2. 实施效果较好的项目,在后续相应各级精品课程、特色示范课堂、教学竞赛、微课比赛、教学成果奖等立项评审中予以优先支持。
3. “校级示范课堂”项目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和教师教学能力综合考核。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重新拟定实施改革的详细教学周历(一式一份),提交涉及建设课堂那部分的教学大纲(只需提交电子版)
2. 学院提交申请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盖学院章)
请于4月9号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行政楼512,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行政楼512教研科苏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
附件1:“特色示范课堂”申请表.doc
附件2:“创新示范课堂”申请表.doc
附件3:学院汇总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