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8]1号
关于推荐参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
“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4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要体现高校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课堂的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我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类专业均可参加推荐。推荐名额为2个。
三、材料报送
请部门于1月20日前将“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建设情况表(附件5,一式两份)的纸质版报至行政楼512教研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bk512@126.com。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86718592。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pdf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pdf
3.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docx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