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8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8]1


 

关于推荐参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

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4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要体现高校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课堂的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我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类专业均可参加推荐。推荐名额为2个。

三、材料报送

请部门于120日前将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建设情况表(附件5,一式两份)的纸质版报至行政楼512教研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bk512@126.com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86718592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pdf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pdf

3.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docx

4. “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doc

5. “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