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31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0〕13

说明: http://jwc.nufe.edu.cn/__local/C/06/29/0D237C38370289866E4A1B21C90_3E8A121C_11F.png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第二批本科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确保不因延期开学而影响学生学业,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本科线上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尚未开课的所有课程,自第8周开始,均要按照原定教学进度及课表开展线上教学。其中:

按照教学计划第8周及以前开课的课程,须在第8周开课,同时需视情况开展补课。

按照教学计划第9周及以后开课的课程,须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在开课周开课。

2. 每门课程的负责人提前在南京财经大学网络教学平台、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学银在线和智慧树等平台中(附件2-4),选定一门适合我校教学需求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在线课程;若目前确无适合的在线课程可供选择的,由课程团队在“南京财经大学网络教学平台”上自建简易在线课程,自主录制课程相关重点、难点的简易授课视频,将PPT、教案、参考文献、习题、视频等课程资源上传到“南京财经大学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5);也可由任课教师利用自有PPT课件,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通过“雨课堂”“学习通”(使用手册见附件67)等教学工具开展在线直播授课。

二、工作进度及相关要求

(一)上报在线教学课程信息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应认真梳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部门承担的全部教学任务,筛查本教学单位尚未开课的课程,仔细审核教师选择的在线课程资源,于44日前将《南京财经大学防疫期间在线教学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4)集中报送教务处备案公布。

(二)制定教学工作方案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应编写本科课程第二批在线教学工作方案包括组织结构、在线课程资源审核、在线教学实施路径、在线教学过程监控与效果评价方式等方面内容,于47前报教务处。

每一位任课教师应根据本人的教学任务,制定详细的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与进度,明确在线教学方式,制定考核评价标准等,并于410前报学院汇总备案。

(三)加强在线教学工作组织和指导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应结合本院教学任务特点,指导教师制定在线教学方案,加强教学秘书、学工队伍与任课教师的对接。48前,确保每位学生与相应课程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开课前三天,任课教师应再次确认与所授课班级的所有学生建立联系,并进行在线教学调试工作。

(四)加强在线教学过程管理

在线教学期间,所有任课教师仍须按照原定课表实施相应教学任务。原则上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应用“雨课堂”或“学习通”教学工具,组织相关的教学活动。对于确因特殊情况使用以上教学工具有困难的教师,开课前由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同时由学院指导教师采用适当的工具开展在线教学活动,教师须及时保存好在线教学活动的记录。

教师应及时通过“雨课堂”“学习通”发布课程学习公告,明确每节课的学习要求;合理布置在线学习任务,布置作业和讨论题,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明确线上教学考评方式,形成详细的过程化考核记录;通过QQ群、微信群、邮件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辅导答疑。

各学院、教学单位及每位任课教师要实时掌握教学班级每一位学生情况,对于因网络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参与线上学习的学生,要有教学预案,保证每位学生学习不掉线。

三、工作提示

教务处将积极为各学院与全体师生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平稳有序地落实新学期各项教学任务,根据在线教学开展情况,通过教务处网站、“南财教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安排,确保线上教学顺利开展,请各教学单位及全体师生予以关注。

(一)教学指导

为提高教师的在线课程资源应用能力,保障线上教学的顺利开展,教务处组建了相关QQ群,为教师提供在线教学技术咨询与指导。同时各学院应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超星等平台开展的信息化教学在线培训,并加强学院内教师在线教学经验交流。

南财线上教学-中国大学MOOC咨询QQ群:828655929

南财线上教学-雨课堂咨询QQ群:829530917

南财线上教学-学习通咨询QQ群:831228456

(二)教学督导

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将根据学院在线教学工作方案和教师在线教学方案,结合“雨课堂”“学习通”收集的教学数据,定期组织相关教学督导。各学院应组织力量,对本学院所开设课程的在线教学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专项评估

在线教学阶段结束以后,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组织对各学院在线教学实施效果进行专项评估。

(四)工作量计算

防疫期间,教师开展在线教学的工作量按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

(五)所有需报送教务处的材料在规定时间之内发送至zbk512@126.com

四、联系人员与联系方式

在线教学实施:赵老师 18626434996

教务、学籍:韩老师 13913886093

毕业论文(设计):孙老师 15850728690

实习实践:汤老师 13913893990

考试工作:马老师 17302585056

通识课程:刘老师 15951990622

教师信息能力培训:姚老师 18751848608

评估与质量监控:欧阳老师 13913021576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