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6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广大教师践行教书育人职责,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探索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经研究决定,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1. 立项范围、数量

以《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指导,主要面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各专业拟立项9门左右课程作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项左右。

2. 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专任教师,热心本科教学,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3. 建设要求

课程的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教学形式、方法多样;能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根据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等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实现专业理论教学与思政传播的有机结合。

二、工作安排

1. 申报

教师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报,或课程组集体申报。以课程组形式集体申报的项目,组内所有任课教师须全部按要求参加本次项目建设,实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2. 立项

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3. 实施

项目实施以一轮课程教学周期为建设周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组织听课或公开观摩。

4. 验收

项目建设期满由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届时除需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书外,还需提交全部教案。通过验收的项目,授予“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称号。

三、经费和政策保障

1. 马克思主义学院给予每个立项项目相应资助经费,资助金额与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等同。

2. 实施效果较好的项目,将择优进行持续支持。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并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拟定实施改革的详细计划,提交涉及课程思政的教学实施方案。

2. 学院提交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盖学院章)。

请于925号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德政楼540,电子版发至3230941086@qq.com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德政楼540任老师,联系电话:86718422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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