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广大教师践行教书育人职责,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探索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经研究决定,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1. 立项范围、数量
以《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指导,主要面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各专业拟立项9门左右课程作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项左右。
2. 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专任教师,热心本科教学,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3. 建设要求
课程的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教学形式、方法多样;能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根据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等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实现专业理论教学与思政传播的有机结合。
二、工作安排
1. 申报
教师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报,或课程组集体申报。以课程组形式集体申报的项目,组内所有任课教师须全部按要求参加本次项目建设,实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2. 立项
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3. 实施
项目实施以一轮课程教学周期为建设周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组织听课或公开观摩。
4. 验收
项目建设期满由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届时除需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书外,还需提交全部教案。通过验收的项目,授予“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称号。
三、经费和政策保障
1. 马克思主义学院给予每个立项项目相应资助经费,资助金额与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等同。
2. 实施效果较好的项目,将择优进行持续支持。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并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拟定实施改革的详细计划,提交涉及课程思政的教学实施方案。
2. 学院提交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盖学院章)。
请于9月25号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德政楼540,电子版发至3230941086@qq.com。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德政楼540任老师,联系电话:86718422。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7月6日
- 附件【附件1:课程思政项目申请表.doc】
- 附件【附件2:课程思政项目学院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