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9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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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各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

建设任务书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期末验收结果及二期项目名单的通知》(苏教高函﹝20209号)、《南京财经大学校级品牌专业遴选与建设实施办法》(南财大教字﹝2017218号)要求,为确保专业建设成效,加强过程管理,现就做好我校各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实施方案制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专业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省一流专业认定为省品牌专业二期建设项目,未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省一流专业认定为省特色专业。我校本次入选省品牌专业二期建设项目的专业的有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物流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入选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有经济学、贸易经济、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我校本次入选2020年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专业有金融数学、金融工程、税收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入选2020年度校品牌专业培育项目的专业有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质量管理工程、粮食工程、英语、视觉传达设计

以上专业均须制定建设任务书和实施方案。

二、经费管理

1. 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至2021年,建设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建设期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组织验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附件7)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和学院建立专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规范过程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建设目标。

2. 校品牌专业建设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建设经费分年度拨付,其中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使用经费比例不得超过20%,不允许购买高值或大型仪器设备;各专业应积极争取相关行业、地方、企业事业单位共建经费或其他方式的支持经费。除学校拨付的专项经费以外,项目责任学院应对品牌专业建设所需经费不足部分予以足额保障(包括调整学校支出结构及从社会筹集所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相关要求

1.各专业认真制订《项目任务书》(附件5)和《实施方案》(附件6),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既确保标志性成果如期完成,又在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7个方面进行有重点的建设。

2. 各学院应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论证、审核,并提出评审意见,指导各专业明确建设目标,分解建设项目,细化建设要求,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建设成效。

3. 各专业的《项目任务书》将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绩效考核、检查验收的依据。

4. 请以学院为单位,省品牌、省特色专业于712日前、校品牌专业于91日前,将《项目任务书》《实施方案》一式8份送至行政楼512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zbk512@126.com。联系人:赵昂,电话:86718592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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