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1〕68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报送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我校于9月28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的通知》,组织各学院做好2021年度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工作。现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正式启动该项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20〕16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号)的建设原则、建设方式、报送条件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围绕国家战略和江苏发展需要,面向“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支持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2020年省级一流专业和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专业申报。
二、申报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限额为16个,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2020年省级一流专业可优先申报,但计入学校申报限额;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限额为10个。
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未入选省级推荐的非省级一流专业,纳入今年省级一流专业评选,且不占用所在学校省级一流专业申报名额。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校内申报和遴选程序
1. 各学院认真学习教育部相关文件,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2. 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认真打磨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3. 学校公示申报专业及其有关情况不少于 5 天;
4. 学校组织校内评审,拟定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推荐名单;
5. 学校审核无误后按文件要求顺序依次上报国家级、省级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请于11月1日11:30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512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
1.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8份);
(2)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一式8份);
(3)申报专业的支撑材料:包括必要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一式1份,A4正反打印,不得超过100页);
(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
2.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材料:
(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8份);
(2)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一式8份);
(3)申报专业的支撑材料:包括必要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一式1份,A4正反打印,不得超过100页);
(4)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
四、后续及其他事宜教务处将及时发布相关通知,或请联系行政楼512教学研究科赵昂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