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022年度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了更好地开展专业建设工作,提高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效率,现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022年度建设经费使用做如下说明:
一、经费使用范围
经费使用须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南京财经大学专业建设经费及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0〕182号)及我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用于立德树人、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7各方面,经费使用效率将作为专业建设年度检查及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经费使用期限
本次划拨经费使用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10日,截止日期内未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筹使用。
三、经费下拨流程
请各专业(附件1)按照一流专业建设申报书所列任务及建设要求,4月25日前将学校下拨经费使用计划电子版(附件4,专业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扫描)发送至至zbk512@126.com,专家审议通过后,下拨经费。
一流专业所在学院须按照建设要求,统筹使用学院所有专业建设经费;鼓励学院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其他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赵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