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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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要求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

1. 我校具有教授职称的在岗教师,每年至少完整主讲一门不低于2学分的本科生课程。

2. 双肩挑人员、科研机构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属落实本科教学任务。

3. 确因特殊情况,2023年无法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须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所)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所)负责人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4.本科教学单位按教授所在学科、专业归属,就2023年全年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表,于526日前将自查表纸质盖章版交行政楼506,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

 

教务处

202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