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3  浏览次数:

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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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7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校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总共为40人,推荐同一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详见附件1)。

二、 推荐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 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 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 原则上我校推荐的45岁以下专家比例不低于30%,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或者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排序前五);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全国教材建设获奖者。

5. 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6. 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各地各校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7. 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 材料提交

1. 请各学院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认真核实推荐专家信息,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本单位《专家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于 6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专家申报推荐汇总表》须加盖公章)提交至行政楼51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bk512@126.com

2. 各学院(部)如有合适的校外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专家,可填写《行业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与《专家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并提交至行政楼51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bk512@126.com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8671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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