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

三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品牌专业三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持续支持、巩固提升,对接需求、主动布局,兼顾均衡、突出特色的思路,重点支持“双一流”和优势学科支撑专业、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相关专业、急需紧缺专业、新兴交叉专业、体现高校办学特色的专业。

二、立项程序

(一)限额申报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限额为10项。

(二)专家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是否推荐申报的意见,经学校审议后,报送省教育厅评审。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专业已有标志性成果中,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获奖人中至少有一人为本专业教师,国家、省级课程负责人须为本专业教师(同一门课程就高填写),国家教材建设奖或主编规划教材的第一作者须为本专业教师,师资建设和教学获奖团队的负责人或获奖人须为本专业教师,学生获奖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专业学生。

2.申报专业预期标志性成果中,原则上国家级成果不少于2项,省级成果不少于3项。成果形式主要包括: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课程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基地、现代产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项、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奖项、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等。

3.各专业在填报团队成果时,第二及以上的成果必须征得第一负责人同意。一项教学成果奖、一个平台建设类成果仅限三个申报专业填写,且须在备注中注明,其他每项成果仅一个申报专业填写。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品牌专业三期建设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和优势,科学论证实施方案,积极申报三期专业建设项目。

请各学院于202472日前向教务处报送《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zbk512@126.com

联系人:教研科刘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5

 

教务处

2024627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书

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