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浏览次数:

关于推荐首届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首届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苏教办体艺函〔20252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首届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书法教指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书法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长期从事书法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学术造诣高、经验丰富,在书法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候选人须具备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每年能义务承担1-2次省书法教指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加盖部门公章的《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PDF扫描件及Word版本。

2.候选人近期书法或篆刻作品1件,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草书作品另附释文。篆刻作品须印蜕6-12方,边款不少于两枚,另附印蜕及边款释文。书法或篆刻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限交一件。

2)作品内容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秀传统文化和美育相关的古今诗文为主题,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

3)书法作品规格为6尺整张(180厘米,97厘米)以内,篆刻印蜕统一贴在4尺对开(138厘米,35厘米)印屏上。一律为竖式,不装裱。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作品名称。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116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zbk512@126.com。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6718592

三、其他事项

各教学单位需对候选人政治、业务、学风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学校将对推荐材料审核后,择优报送至省教育厅参与遴选。

 

附件:

1.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