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实验班建设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产教融合是推进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也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适配的关键举措。自2024年起,学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联合优质行业企业,共建了一批纳入高考招生序列的校企联合培养实验班。为系统掌握各实验班建设进展,精准研判产教融合实施成效,推动校企合作由协议签约向实质育人转变、由资源简单叠加向深度协同育人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实验班建设情况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2024年起纳入高考招生、已签订正式校企合作协议的全部联合培养实验班,具体包括:审计学(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科大讯飞联合培养)、法学(与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联合培养)、旅游管理(与南京旅游集团联合培养)、税收学(与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会计学(与特许会计师协会联合培养)、市场营销(与迈富时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电子商务(与灵伴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质量管理工程(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金融科技(与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等10个校企实验班。

二、调研内容

请各校企联合培养实验班对照校企合作协议原文,逐项梳理协议条款落地执行情况,重点核查企业对实验班的各类投入和条件支持、校企共建课程、合作编写教材、企业导师聘任授课、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共用以及合作课题等核心育人任务推进成效,据实填报《校企联培班建设情况表》,并撰写校企联合培养实验班建设报告。

三、工作要求

坚持以产教融合成效为导向,立足协同育人内在逻辑,围绕学生课程学习、实践创新能力、就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等维度,评估合作项目对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支撑作用,推动我校产教融合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请各相关学院于11月16日前,将校企联培班建设报告和《校企联培班建设情况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bk512@126.com;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512办公室。学校将组织校企联合培养实验班建设情况专项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