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19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

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已下达(苏教高函〔201227号),请认真研究文件精神,根据《“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各专业(类、群)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认真制订《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相关学院在制定《建设任务书》时,须至少邀请一名校外专家对《建设任务书》进行论证;

2. 请各相关学院于123前将《建设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式十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3. 学校将于125前后组织校内专家论证,各相关学院根据专家意见对《建设任务书》进行修改完善;

4. 请各相关学院于1210前将《建设任务书》定稿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同时于121012日期间登录“省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dzy.org),在线填写《建设任务书》及有关信息。

   5. 联系地址:行政楼512室,联系电话:84028566电子邮箱:zbk551@njue.edu.cn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7号)

2.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