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17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2]1


 

 

关于做好第四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22号)精神,省教育厅近期将对2010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进行验收。我校金融学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均在此次验收之列。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相关精神,结合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实际,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领导小组

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指定各项材料负责人。请于224日前将成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二、准备验收材料

1. 认真研究(苏教高〔20122号)文件精神,对照省级品牌、特色专业验收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2.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自查总结表》,按要求撰写专业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提交专业立项建设申报表;

3. 按要求制作专业建设展示网站并刻录光盘。

三、其他

1.相关文件与表格请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http://www.ec.js.edu.cn/art/2012/2/10/art_4267_64770.html);

 2.学校将于3月初开展省级品牌特色专业预验收工作,请相关专业于32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八份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3. 联系地址和电话:行政楼512室,8402856684028551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