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3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918


关于开展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暨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申报与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暨实施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申报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暨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申报与遴选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上报数量

(一)申报要求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6. 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期末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专业不可申报。

(二)申报类别

类别一: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江苏先导产业相关专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江苏主干产业相关专业,现代农业、交通、水利、通讯等江苏基础产业相关专业,以及有助于提升发展船舶海工、纺织、化工等江苏支柱产业的相关专业。

类别二:符合“六卓越一拔尖”(卓越法治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卓越工程人才、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教师、卓越医生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的相关专业,其中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哲学、经济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等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包括:理学大类(07)和工学大类(08)专业;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包括:农学大类(09)专业;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包括:医学大类(10)专业;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包括:师范类专业;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包括:法学大类(03)专业;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包括:新闻传播学类(0503)专业。

类别三:能够积极适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或新文科建设,破除专业分割壁垒、进行跨界交叉融合的相关专业。

(三)上报数量

本次申报省一流专业含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我校上报教育厅总数量为9个,其中品牌专业不超过6个,每个申报类别不超过2个。

二、申报流程

1. 材料提交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除上述材料外,申报品牌专业还需提供:建设任务书经费预算(附件2、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请于6月11日下班将以上材料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签字盖章版交行政楼512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

2. 专家评审

学校将于6月中旬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 校内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行政楼512教务处教研科赵昂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