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暨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申报与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最新文件《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暨实施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的通知》精神,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暨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申报与遴选工作变动如下:
一、申报类别
类别一: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
类别二:符合“六卓越一拔尖”培养计划实施范围的相关专业。
类别三:适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突出学科实用性、交叉性与综合性的相关专业。
类别四:主动融入地方产业布局和社会发展,着力体现地方特色,增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的应用型本科专业。
二、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数量为10个,其中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立项专业期末验收结论为“通过”以上的本科专业优先申报。
三、申报流程
1. 材料提交
请于6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行政楼512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见附件,请使用本通知中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8份及电子版;《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支撑材料(无需装订)纸质版一式一份。
注:申报表和汇总表均在附件中,申报表中“所在高校基本情况”由教务处填写。
2. 校内公示
在本校公示申报专业及其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天。
3. 专家评审
学校将于6月中旬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其他事宜
1. 本次申报层次为省一流专业,教育厅将每年从省一流专业中择优推荐一批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省一流专业(包括地方高校和部委属高校)认定为省品牌专业二期建设项目,二者实质等效;未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省一流专业认定为省特色专业。
2. 省品牌专业由省财政专项经费予以支持;省特色专业建设资金由高校自筹。
3. 其他未尽事宜请请联系行政楼512教务处教研科赵昂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