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9  浏览次数:

 

关于下拨一流专业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了更好的开展专业建设工作,提高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效率,现对2019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经费使用做如下说明:

一、经费使用范围

经费使用须按照《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要求》(苏财教2019189号)及我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用于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经费使用效率将作为专业建设年度检查及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经费下拨额度及使用期限

本次经费下拨额度为:国家级一流专业50万元,省级一流专业30万元。经费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630日,截止日期内未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筹使用。

三、经费下拨流程

请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按照一流专业建设申报书所列任务及建设要求,于525日前提交经费预算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经专家审议通过后,下拨经费。

四、经费负责人

因岗位变动需要调换专业负责人的,须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经前后两任专业负责人签字的专业负责人更换申请,交教务处备案。

五、其他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赵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