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一流专业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了更好的开展专业建设工作,提高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效率,现对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经费使用做如下说明:
一、经费使用范围
经费使用须按照《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要求》(苏财教﹝2019﹞189号)及我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用于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经费使用效率将作为专业建设年度检查及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经费下拨额度及使用期限
本次经费下拨额度为:国家级一流专业50万元,省级一流专业30万元。经费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截止日期内未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筹使用。
三、经费下拨流程
请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按照一流专业建设申报书所列任务及建设要求,于5月25日前提交经费预算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经专家审议通过后,下拨经费。
四、经费负责人
因岗位变动需要调换专业负责人的,须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经前后两任专业负责人签字的专业负责人更换申请,交教务处备案。
五、其他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赵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