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一流专业预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的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同时做好下一批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参考2019年《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通知》(苏教高〔20198号),我校决定启动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均可申报,已入选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1. 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 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3. 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

4. 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 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类别

类别一: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

类别二:符合“六卓越一拔尖”培养计划实施范围的相关专业。

类别三:适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突出学科实用性、交叉性与综合性的相关专业。

类别四:主动融入地方产业布局和社会发展,着力体现地方特色,增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的应用型本科专业。

三、申报程序

1. 学院推荐

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标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目标,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纳入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统筹考虑,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思路,统筹推进,并于1016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行政楼512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8份及电子版;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

3)支撑材料(包括必要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无需装订,A4正反打印,不得超过100页),纸质版一式1份。

注:申报表中“所在高校基本情况”可不填写。

2.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学校将于10月下旬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名。

四、其他事宜

1. 本次申报为省一流专业预申报,省一流专业申报时视教育厅下发名额,按照专家评审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至教育厅。

2. 其他未尽事宜请请联系行政楼512教务处教研科赵昂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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