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4号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材建设工作暨“十四五”
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校内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本科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培育高层次、高水平教材,同时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十四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工作,确保后续申报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63号)《“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1〕1号)文件要求,我校继续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教材建设工作暨“十四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校内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协同推进两项工作,相关教师对照“十四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的要求做好校级重点教材的立项与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编写和出版审核工作
(一)工作原则: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及主要编写人的教材,须坚持“凡编必审”、“凡出版必审”的原则。
(二)审核范围
2024年上半年拟编写(修订或新编)及拟出版的所有自编教材。
(三)审核流程
1. 拟编写教材
(1)教材主编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
(2)各学院二级党组织对教材所有编写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师德师风,以及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以上。
(3)各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对申报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教材编写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
(4)报送教务处。材料要求:
①学院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盖学院章)1份。
②《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5份。
③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
④拟修订教材另需提交教材样书1套,拟新编教材请另附详细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套,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
⑤以上所有相关材料请于3月11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512)。
2. 拟出版教材
(1)教材主编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
(2)教材主编联系出版社出具出版社论证报告。
(3)教材主编组织专家论证出具专家意见。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省重点立项类教材出版审定,要求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4人来自其他单位;其他自编教材,要求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2人来自其他单位。
(4)所在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对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
(5)材料要求:
①《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5份,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
②教材样书1套。
③以上所有相关材料请于4月15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512)。
(四)其他
未按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程序私自出版的教材不得进入选用程序。
二、校级优秀教材培育工作
(一)2024年校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
1. 建设形式
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的形式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2. 范围与重点
(1)修订教材的立项范围原则上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的教材。
(2)立项重点:
①新形态数字一体化教材。
②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具有规范管理制度、先进企业文化和良好社会声誉的企业合作联合开发的特色教材。
③瞄准国家和地方发展迫切需要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服务学校新兴交叉专业建设,满足培养方案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新文科、新工科教材。
(3)不在立项范围的教材:
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②近5年内已获得过省重点教材立项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3. 验收及经费资助
(1)2024年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2)结项标准:①在建设周期内完成教材出版;②获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类项目立项;③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认定。满足以上其中一条即可。在建设周期内未完成教材出版者,应提前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经教务处批准后一年内完成出版。否则,予以撤项处理。
(3)经费资助:获准立项的教材,每项资助额度为1万元。
(4)本年度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类项目遴选推荐将从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中产生。
4. 申报条件
(1)教材主编由我校教师担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
(2)参与编写教材的企业人员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和参编教材相关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须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政治审查,并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交至教材主编所在学院留存。
(3)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5. 申报材料
各学院择优推荐报送至教务处,须提交:
①《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汇总排序表》、政治审查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各一式1份,盖学院章)。
②各申报教材须提交:《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一式5份)。
③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
④修订教材另需提交教材样书1套,新编教材请另附详细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套,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
⑤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51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项工作
1. 结项标准
满足前述校级重点教材结项标准之一者,可申请结项。
2. 材料要求
①《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一式5份和电子稿)。
②修订说明(修订教材提供)或编写说明(新编教材提供)(一式1份和电子稿)。
③教材样书1套。
④请各学院务必于4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512室),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十四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校内预申报工作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择优建设学科优势教材,积极参与后续“十四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项目申报和成果遴选工作。
(一)实施方案注意事项
1. 国家级重点立项教材
教育部统一组织关键领域核心教材(包括基础学科、新工科、新文科,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经典传承教材立项建设,重点立项建设1000种左右,要求采取专家个人审读与会议评审相结合方式对书稿进行严格审核,须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图书在版编目(CIP)核准号。
2. 统一推荐遴选教材
教育部计划2023-2025年分两批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和遴选工作,遴选5000种左右,参与遴选的教材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以后新编、修订或重印出版,在申报前完成专家个人审读与会议评审等程序要求。
3. 规划教材专用标志使用
通过认定的“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可在教材封面、扉页等位置标注由教育部统一发布的“‘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专用标志,标志使用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自2026年1月1日起,教育部发布的“六五”至“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专用标志停止使用。
4. 新形态教材建设
“十四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支持纸质教材和以数字教材为引领的新形态教材。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二)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和相关教学单位在认真研读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做好充分动员,仔细排摸梳理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教材,填写《“十四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校内预申报信息汇总表》,并于3月11日前反馈至邮箱zbk512@126.com。具体评选时间和要求待国家下达正式通知后另行发布,请各单位做好申报准备。
2. 拟申报教材团队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参考如下:
(1)教材内容须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包含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教材编写基础、改革思路、主要特色与创新(如填补的空白、或与已出版的同类代表性教材、与国外同类教材比较)。
(2)本教材配备的数字资源情况(包括视频、音频、课件、习题库、案例、教学网站等)的汇总,尤其是新形态教材二维码链接数字资源内容的丰富与更新。
(3)主编和其他编者的教学、科研奖励成果汇总和已编写的其他教材情况汇总。
(4)出版社关于教材使用情况(含教材使用范围、使用学校、使用专业、使用效果)的证明。
(5)知名专家和学者的推荐意见。
(6)其他佐证材料。
联系人:黄利智,联系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