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已开始。
1.新增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有利于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本年度拟增设新专业的学院须充分开展论证工作,研究专业的布点情况及人才社会需求情况,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实际需要,审慎确定拟新增专业,并形成增设新专业论证报告。
2. 学校拟申报新专业数不超过3个,每学院可申报新专业数不超过1个,尚有未取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学院不可参加本年度申报。
3.请将增设新专业论证报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三份于7月12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
4.联系地址与电话:行政楼512室,86718592。
附件1:http://www.ec.js.edu.cn/art/2015/7/6/art_4266_175350.html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12号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doc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doc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