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38号
关于2024年江苏本科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
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本科高校“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40号)(附件1)文件精神,“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核心地位,立足江苏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实际,引导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相关教学院系和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实践,助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自主能力提升,推进高质量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教师体系建设,促进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优秀教学成果,进一步提升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创新水平,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夯实基础。
二、立项范围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核心地位,立足江苏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实际,引导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相关教学院系和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实践,助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自主能力提升,推进高质量理工类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教师体系建设,促进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优秀教学成果,进一步提升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创新水平,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夯实基础。
三、申报要求
1.课题面向江苏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开展,由学院或教师个人申报,各校教务处统筹推荐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2.课题主持人应为高校在编教学管理人员或从事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能真实承担并负责课题研究与实践工作。
3.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能以在学会已立项但未结项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重复申报学会专项课题。4.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书须经所在部门审查合格、和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交行政楼512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提交电子档至zbk512@126.com。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日,逾期不接收材料,申报材料由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
五、推荐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推荐。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