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1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523


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5〕9号)(附件1)文件精神,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名额

1. 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共有8个申报名额,其中: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占申报总数的75%以上;重点课题推荐数为4项;申报出版社合作类课题占用学校申报限额,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不超过2项。

2. 鼓励教师争取下述研究会推荐名额,各有关研究会申报限额如下: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4项,省高教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省高教学会高校成人教育研究委员会、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委员会各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各2项,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1项。

(二)立项条件

1. 选题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应围绕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探究,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 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 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 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5. 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重中之重课题。重中之重课题鼓励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

(三)选题范围

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指南》(附件3),名称自定。

(四)申报要求

1. 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作为主持人本次只限申报一个项目。

2. 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3. 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课题、江苏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逾期尚未结题或未能达到结题要求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暂停一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五)立项课题资助标准与管理

1. 通过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该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资助。获得立项的出版社合作类课题,由出版社给予资助。

2. 教改课题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和按期结题制度,由课题立项单位组织实施。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课题平台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须在立项后的6个月内提交。原则上立项课题应在立项2年内完成结题。如课题主持人及团队在立项后的2年未能正常结题,须在课题管理平台提交课题立项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在“变更事由”提出延期申请并写明课题进展情况、已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预期结题时间。

3. 结题验收应在课题立项建设后2年内完成,结合预期成果达成度、符合课题结题条件的可在立项建设1年后申请结题验收。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立项单位审核,报学会审定,研究时长不超过4年;一般课题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立项单位批准,研究时长不超过 3年。不按规定及时结题的课题,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六)申报材料

1.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和《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交行政楼512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提交电子档至zbk512@126.com

2. 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各部门的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逾期不接收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

(七)推荐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推荐。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