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1〕1号
关于公布首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示范专业
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南京财经大学“课程思政”示范建设学院和示范建设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20〕55号)要求,经项目负责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决定立项经济学院等4个项目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项目,立项工商管理专业等4个专业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建设任务与要求
1. 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在建设周期内,各立项项目需对标示范学院、示范专业建设指标,严格落实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相关工作。通过课程思政项目建设,科学规划与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全面提高立德树人成效。
2. 学院层面要加强统筹和各专业之间的协同。专业层面要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充分发挥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建立课程思政集体教研制度。
3. 广大教师要强化育人理念,在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要让立德树人成为每位教师的神圣使命和岗位责任,牢记育人使命,充分发掘每门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让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受教育与熏陶。
二、支持与保障
学校为立项项目提供经费资助。对于示范学院建设项目和示范专业建设项目,学校分别提供每个项目10万元和5万元建设经费,立项时下拨60%,通过过程性考核后下拨剩余部分。经费仅可用于课程思想建设相关的支出,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按照学校财务规定使用。
三、其他
1. 建设期内,各立项项目须每学期向学校课程思政建设与研究中心至少报送两次建设进展相关材料,包括课程思政优秀课程、优秀个人或优秀团队事迹,相关案例,典型成果等。材料报送数量和质量作为过程性考核的重要依据。
2. 为鼓励各学院加强课程思政工作,本次未获立项的学院和专业,通过建设能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可申请认定课程思政示范学院或示范专业。经学校认定通过的,一次性补足相应建设经费。
3. 各立项项目要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努力打造标志性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务处、课程思政建设与研究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