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
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1.各学院以实验室为单位准确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excel版)、《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excel版)、《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excel版)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excel版)。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2)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提供、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由财务处负责提供。
2.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二、上报安排
1.2025年9月12日(周五)下午16:00前,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把填报数据报送至教务处。
2.2025年9月19日前,教务处和科学研究院组织人员核查、汇总全校统计数据。
3.2025年9月25日前,教务处通过实验室信息统计网上报送系统向省教育厅实现数据网报,并上报纸质报表。
三、注意事项
1.基表4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5和基表6中“所属学科”,依据查询网站(http://202.4.130.200:81/zbdm.htm)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二级类代码(前四位)。样表、填报说明及相关代码见附件材料。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院要建立实验室及实验教学数据定期收集和统计制度并开展必要的培训,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3.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wcxuy@nufe.edu.cn,纸质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胥老师,联系电话:86718792。
4.各学院在统计、上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或者加入南财大实验室管理群(群号100865126)交流。
附件: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系统上报材料
教务处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