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2021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成立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基础上,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全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方式

2021届本科毕业实习继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要努力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逐步提高集中实习的比例。

三、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八学期的1-8周。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实习积极性,统筹考虑毕业生实际需要,毕业实习可以提前到第七学期14周开始。需要提前开始实习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组织管理

1.2021届毕业实习继续在经济管理大类9个学院推进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www.xybsyw.com)。请相关学院做好老师和学生的实习系统使用培训,切实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

2.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以及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计划应该包含实习目的、任务,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具体时间和地点、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经费预算等。根据专业特点及实际需要,可使用优质线上实习资源、虚拟仿真实习资源替代部分线下实习环节任务。

3.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生实习安全教育,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实习前要有集中动员,学生实习状态要有全过程跟踪,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规定时间安全返校。对于部分困难学生,学院要主动协助落实实习单位。

4.对于集中实习的,各学院要派专人到实习单位担任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分散实习的,学院要给每个学生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学生要每周一次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汇报的形式可以是网络、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分散实习的指导教师也要到部分学生的实习单位巡视,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并做好巡查记录。

五、考核与总结

1.毕业实习的成绩考核和材料存档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性意见》(南财大教字[2015] 27号)文件执行。2021届经济管理大类学院的毕业实习归档材料由教务处另行规定。

2.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年度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六、其他

1.学校鼓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各学院自己的毕业实习相关实施细则,把毕业实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特色。各学院于2020124日前将实习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学院可组织优秀实习实践学生经验交流会、分享会等活动;对校友邦平台上提交的优秀实习周日志进行评选、宣传。



教务处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