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7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

补充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2017525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从今年开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二次答辩制度。每个学院在首次答辩中,每个专业要选取最低5%、最高不超过15%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高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二次答辩,一方面体现严格质量把控,督促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二是也为学生毕业创造条件,给第一次答辩未能通过的学生提供再次答辩机会。

首次答辩不通过的学生要进行至少2周以上的修改。二次答辩仍不通过的,不能毕业。二次答辩应在第一次答辩成绩发布后,由学院自行组织。二次答辩时间原则上在6月底之前完成。优秀论文参加二次答辩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各学院要严格控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要制定本学院二次答辩流程。各学院要将参与二次答辩的相关材料(包含学生名单、答辩分组教师、答辩材料电子稿)在毕设系统中留存,纸质稿由各学院保存。二次答辩成绩由教学院长签字,发布。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今年的毕业论文的答辩质量进行专项抽查。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