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2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教育部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已于202111日起实施。后期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在广泛调研地基础上制订学校层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实施方案,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现将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各学院须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质量意识。学院教学委员会应负责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质量。

2.各专业应严格把控好开题、预答辩和答辩环节中的质量关,切勿流于形式、走过场。

3.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负有第一责任,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互动,就论文选题、结构安排、论文设计、研究规范性等方面加强对学生的论文指导。


教务处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