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南京财经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加强就业创业联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做好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备赛工作,学校决定开展项目征集和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介绍

本届大赛聚焦建党百年的特殊时点、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战略起点、第一次在革命老区办赛的特殊地点等3个时空背景进行整体策划,以“我敢闯,我会创”为主题,继续围绕“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的总体目标,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完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赛事组织形式,上好集党史教育、思政教育、创新创业、乡村振兴、红色筑梦为一体的一堂最大的“金课”,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本届大赛围绕进一步突出教育、突出创新、突出公平的办赛方针,鼓励更多高校、更多学生参赛。一是优化参赛项目类型与分组,高教主赛道原创意组分设为本科生创意组和研究生创意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参赛项目分组调整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职教赛道的参赛项目类型调整为创新类、商业类和工匠类。二是新增参赛人员年龄限制,规定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进一步突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赛事特色。三是增加入围总决赛的项目数,本届大赛入围总决赛项目数增至3200个,各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的项目总额较之上届大赛均增加一个,目的在于进一步扩大参赛院校的覆盖范围,提升各类院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院校参与大赛的积极性。

二、参赛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 参赛项目根据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相应要求,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需要学历学籍认证)

4. 已获往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推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原则上每校最多推荐1项;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项目仍可报名参赛,推荐项目占用学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

三、参赛项目类型、组别和对象

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其他赛道

本次大赛主赛道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

校内征集和选拔流程

1. 组队要求

为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成果,结合学校部分学科优势及学院学生人数,现对各学院参赛队伍数量提出要求,参赛组队情况纳入学院年终综合考评,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精心组织谋划并在推荐团队及项目构成上注意本科生、研究生的比例。具体分配如下:

 

经济学院

6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财政与税务学院

16

法学院

15

金融学院

60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60

国贸学院

60

信息工程学院

26

会计学院

70

应用数学学院

15

工商管理学院

30

外国语学院

10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40

新闻学院

10

公共管理学院

10

艺术设计学院

20

注:具体报名队伍信息统计数据以全国大赛官网为准。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在运营项目及校级以上2020年、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必须组队参加,上述团队参赛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积极动员符合参赛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参赛,建议各学院“创意组”数量不超过总参赛项目数的80%

2. 赛程安排

(因上级文件尚未下发,后续将根据省赛和国赛具体通知,进行相应调整。)

1520日前,各学院组织参赛为比赛团队参赛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校内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学院报名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1)。

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写作要求见附件2

请各学院将相关电子文件汇总后打包成rar缩文件。文件命名规则:学院全称+学院联络人+联系电话,于520日(周四)下午4点前发送至jwchhy@nufe.edu.cn

2 5月下旬,校赛初赛,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进入校赛决赛的项目。

3 6月上旬,校赛决赛。进入决赛的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和校内路演,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决出本次校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6月下旬,根据校赛评比结果择优推荐一定数量团队代表学校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

3. 奖励政策

校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有关奖励政策如下:

1参赛学生。本次校赛将评选出一等奖团队8支左右(具体数量视省赛参赛限额决定)、二等奖团队15支左右、三等奖团队20支左右。入围省赛以上的团队参与者,每人可计1-5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可计入选修课程模块),具体参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登记办法》;同时对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奖励管理办法》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2指导教师。根据省厅大赛文件精神,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奖励管理办法》,对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3组织学院。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获奖情况的得分总和进行评定(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统计依据)。竞赛组织情况得分根据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及大赛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报名的团队数计分。报名团队数量达到分配数量要求的计50分,超过分配数量的,每增加10%(全盘计分法则,四舍五入)增计3分。大赛获奖情况得分根据各学院团队在大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金奖的每个团队计30分,获得银奖的每个团队计15分,获得铜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总得分排名前5的学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五、大赛联系方式

本次比赛相关组织工作QQ455482001,请每个团队负责人和学院联络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其他未尽事宜,请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关注网站、工作QQ通知。大赛校级联络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及高教主赛道(创意组)——黄老师86718792;高教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及国际赛道(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老师 86718621,胡老师 86718169

希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制定计划、认真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和推荐优秀师生参与比赛。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