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的安排,大赛增设产业命题赛道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现将产业命题赛道试点方案公布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谋划、积极参与。

—、目标任务

适应行业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引导高校把创新创业教育与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命题征集

(一)本赛道针对企业行业技术与管理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二)命题征集主要面向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医科对应行业产业领域。

(三)企业申报的命题须源于真实需求,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四)产业命题由企业向大赛组委会进行申报,大赛组委会统一对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后,面向高校师生公开发布。

三、参赛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根据参赛申报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其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二)参赛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且年龄均须为35周岁以下(1986 31日以后出生)。

(三)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答题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四、赛程安排

(一)征集命题(2021630日前):请命题申报企业填报《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命题申报表》 (详见附件),于202163024时前,将命题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nccc@ncu.edu.cn)。如申报命题入选,申报企业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命题申报表(纸质稿)寄送至大赛组委会备案, 寄送方式另行通知。

(二)命题发布(20217月上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入选命题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www.pilcchina.org)公开发布。

(三)参赛报名(20217月中旬):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国际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同上)进行报名。参赛报名及对策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83124 点。

(四)初赛复赛(2021930日前) :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地结合参赛报名等情况自行决定,项目评审可邀请出题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赛事组织须符合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各地应在9 30日前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与推荐工作(另行通知,各地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

(五)总决赛(202110月下旬):入围总决赛项目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晋级选拔,优胜项目进入总决赛的现场比赛,通过对策讲解、实物展示和专家问辩等环节,决出各类奖项。

五、奖项设置

(一)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和铜奖,获奖项目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本赛道所设奖项计入各地、各校的获奖总数,纳入大赛省市优秀组织奖和高校集体奖评选的评分范围。

六、其他说明

(一)大赛组委会不保障所有命题均可揭榜及提交对策满足命题企业要求。本届大赛未获揭榜或揭榜后仍未有效解决的产业命题,经命题企业同意,将在大赛平台持续发布,可申请参加下一届大赛。

(二)命题企业需遵守大赛的规章制度,按照大赛的流程和要求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

(三)本赛道未涉及的其他参赛要求,以《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21]2号)为准,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