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09]6号 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本学期第9周至第10周。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周历的执行和教学秩序的有关情况; (二)教学公开赛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四)各教学过程、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及执行情况; (五)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的方式 (一)教师自查自评与教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 任课教师重点检查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学院(部)教风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校教风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教务处组织进行抽查。 (二)组织听课 各学院(部)需组织教师参加听课,重点组织新教师参与听课,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并做好听课记录。 (三)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以各教学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部)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部)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一)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制定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要自留存档,同时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二)“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请予以分类汇总后在检查总结报告中予以反映。 (三)“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进行意见汇总。 (四)送交时间:“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4月15日之前送交教学质量保障科,“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于4月27日之前送交教学质量保障科,并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电子文档发至以下邮箱: zjlmikee@sohu.com 各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3.听课记录及评价表
二����九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