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8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和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本科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中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学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教材选用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立足于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坚持科学导向。坚持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适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全面提升教材建设质量,突出教材特色。

(三)坚持传承创新。充分挖掘学校优质教育资源,锤炼精品、传承经典,不断推进教材建设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

(四)坚持统筹管理。注重教材建设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合力促进不同学科专业教材系统建设、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工作委员会。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教材建设相关政策,制定学校教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校教材建设、编写、审核、选用等工作。教材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教材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部署和落实,做好教材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教材审核工作组,成员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系主任、教务秘书等组成,成员人数应不少于7人。

各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对本单位教材编审、修订、引进和选用工作负主体责任。分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按照职责,分别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和留学生的教材建设、改革与管理工作。

 第四章 教材编审要求

第七条 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八条 教材编写人员在教材编写工作开始前,须经所在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5天以上,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九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教师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第十条 教材审核人员须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要求,同时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第十一条 教材审核工作由各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负责。

教材审核工作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全面审查教材,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第十二条 教材审核实行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审核人员不得参与本人主编、参编、改编、翻译、出版的教材审核工作。

第五章 教材编审程序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坚持凡编必审,教师编写教材须先进行申报。

教师本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见附表1)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审核通过后,根据工作归口分别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或国际教育学院,由各部门汇总后上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教材编写。

第十四条 学校开展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对获立项的教材予以资助。优先支持以下教材建设:

(一)获省部级以上立项或奖励的教材,或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并在其他高校普遍选用、使用效果突出的优秀教材;

(二)依托优势学科、国家一流专业、国家一流课程,体现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服务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优势特色教材;

(三)瞄准国家和地方发展迫切需要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服务学校新兴交叉专业建设,满足培养方案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新文科、新工科教材。

第十五条 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及主要编写人的教材,在教材编写完成后,正式出版前,应先由教师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见附表2)向所在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提出审核申请,各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组织初审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各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教材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核,给出审核结论。

第十六条 学校教师自编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并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十七条 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教材审核材料的存档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本单位教师编写教材情况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或国际教育学院,由各部门汇总后提交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十八条 教材选用坚持凡选必审,各教学单位开设课程所选用的教材必须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分别具体负责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和留学生的教材选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一)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二)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涉及的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确保覆盖率100%

()对于同一课程编号的课程,应选用相同的教材。

(四)教材选定后在一定时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随意更换教材版本。确因教学计划调整、课程变动和教学内容更新,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时,须经所在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审批,并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更换。

(五)教材选用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以及知识点存在明显错误的教材,不得选用。

(六)对境外教材的选用须坚持为我所用,凡选必审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内容有问题、知识陈旧的境外教材,须及时更换。对境外教材选用和管理的其他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教材选用程序:

教材选用工作一年两次,一般于开课前一学期期中进行。

(一)每学期所选用的所有教材,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表3),各教学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进行集体审核,审核结果须汇总形成“南京财经大学XX学院XX学年第X学期教材选用计划”(见附表4),审核的详细过程材料,应形成会议纪要

(二)对于新开课程及原有课程更换教材的,须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课程负责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表3,报本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审定,并提供拟选用教材样书。

单位教材审核工作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开课计划和教材选用原则召开审核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审核结论分为通过不予通过。不予通过的教材,教材审核工作组应为其推荐备选教材,待课程负责人选定后重新提交申请。

(三)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审核结果须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由各部门汇总后上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 支持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保障教材建设投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教材编审工作纳入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的支持。

承担国家规划教材、省重点教材编写修订任务的主编和核心编者,应视同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支持优秀教材走出去,加强教材建设与应用方面的教师培训。加强与出版机构的协作,扩大优秀教材跨校、跨区域使用,实现优质教材资源共建共享。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加强检查监督。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并按照教学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高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519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京财经大学

20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