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办法

南财大教字〔20209

 

为了加强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称“教改课题”)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教改课题对教育教学工作的促进和推动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改课题的组织

校级教改课题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管理,主要面向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鼓励以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团队形式申报课题、集体攻关研究项目;鼓励教师跨专业、跨院系进行联合申报。鼓励和支持各学院(部)自拟项目、自筹资金开展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与立项

1. 申报类别

校级教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学校立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主要是针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具体研究选题由学校按需设置、以招标的形式进行立项。

2.申报要求

校级教改课题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申报专业或课程建设等相关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满一学期及以上。

申请立项的校级教改课题应是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及实践应用价值;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益,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及推广价值;课题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可行、方法科学,人员结构合理,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基本条件。

承担有校级教改课题研究任务者,在其主持的校级教改课题通过结题鉴定后,方可以主持人身份申报下一年度的课题。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以主持人身份申报2个及以上课题。

3.申报与立项程序

教务处每年上半年发布校级教改课题申报通知,申报内容与方向参照教务处每年随通知下发的教改课题选题指南。

各单位组织教师通过质量工程系统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情况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不同类别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报校领导审批后公布教改立项评审结果。

三、经费资助

1.学校给予教改课题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一定的建设经费,重点课题10000/项,一般课题5000/项;

2.课题所在学院(部)应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3.课题经费划拨实行“立项一半,结项一半”的原则,课题立项后拨付5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50%。由课题负责人统筹安排研究经费,专款专用。

四、过程管理

1.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半年,其他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教改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启动并有序开展各项研究工作。其中,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向教务处提交开题报告,制定研究计划。

2. 课题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以及确因研究需要进行延期的(重点课题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其他课题不超过1年),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明确意见,报教务处审批。课题主持人不能履行研究职责、或因其他原因(含身体、心理因素或者退休等)导致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所在学院应及时报教务处备案做撤项处理。

3.学院应加强校级教改课题的督促与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五、结题验收

1.验收条件

完成课题立项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主要为与研究密切相关的教改论文(需注明南京财经大学校级教改课题字样、项目编号等)或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需进行总结凝练、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成果要报并在“南财教务”微信公众号成功推送)。

2.验收程序

教改课题立项研究到期后,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项申请,同时应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对照结题验收条件提供),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其中招标课题申请结题,除必须的研究成果外,项目负责人需进行结项答辩。

验收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整改后合格及暂缓通过。通过验收的项目(含优秀、合格、整改后合格)统一颁发结项证书,暂缓通过的项目应进行材料完善后参加下一次结题验收。

3.验收反馈

每年教改课题验收结果公示后,教务处将统计各学院近两年立项课题结项率、并随验收结果公布通知一起发布。教务处参考课题结项率,酌情核定各学院当年立项指标。

六、成果应用推广

1. 学校采用适当方式,组织开展教改研究优秀成果交流,促进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2.凡结项优秀的项目,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检验、进一步丰富内涵,可优先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

七、本办法依据南财大教字〔2016156 号文件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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