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9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5]29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19日至120日进行,请各学院、部门组织学习《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程》,做好相关工作。

一、试卷保密工作和学生诚信教育

各学院应负责做好对命题教师的教育和监督,要求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考题、考卷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相互传阅或带进教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开考后发现的泄题问题,由学院承担责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各学院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本学期期末考试违纪、作弊的情况,将在第一时间在考试动态上通报,严肃处理。

二、期末监考

1、监考任务:由于研究生期末考试与本科生期末考试重叠,本次期末考试教师监考任务较重,请学院提前做好动员工作。具体监考时间、地点请上教务处网站查询。

2、监考教师须知:①每场考试排名在前的监考老师应提前30分钟领取试卷,排名在后的监考老师负责安排考生就坐。②考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重修考生还须持有重修证)按指定座位入座。跟班重修的学生必须跟班参加考试,监考教师需查验跟班重修学生的重修证方可允许学生参加考试。③监考教师须认真核实实考人数,实收试卷份数,仔细填写监考记录、试卷袋封面相应栏目。确保回收试卷份数(含答题卡)与实考人数一致④考试结束送还试卷及相关材料。

3、监考纪律

监考教师必须遵守《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程》中关于监考人员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教务处每天通报校督导组巡视各考场情况,对出现的以下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①开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未到岗、未领取试卷②监考中批阅试卷、看报纸、书籍等③监考中玩手机、iPad等④中途脱岗,考试未结束提前离开考场⑤私自调换监考 ⑥学生将考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监考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和追回⑦其它不符合监考职责的行为。

三、监考调换

监考任务不得整体调换,个别因故调换须填写《监考调换申请表》,监考调换只能在在职教师中进行,不得调换给研究生。

仙林校区监考调换表送行政楼516;福建路校区监考调换表送福建路教A213;桥头校区监考调换表送桥头校区教务科。

四、阅卷及登分   

学院应按学校《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程》要求组织教师阅卷,按时完成阅卷任务并及时登录学生成绩。需要特别强调的,也是教师阅卷中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1、任课教师必须给出学生的平时成绩,不管学生是缺考、缓考还是弃考等。

2、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

3、校督导组在最近查阅试卷发现的几个主要问题:

①平时成绩评定、记载混乱②成绩改动处不签字③评分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较为普遍,小错误较多④无批阅痕迹⑤试卷袋上无阅卷记录⑥试卷分析简单,有个别课程没有试卷分析⑦外聘教师不能及时登录成绩、阅卷不规范等问题。

4期末考试总评成绩提交后,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申请更正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管理办法》的要求,平时成绩将不再予以更正,请任课教师务必认真、仔细填写。

五、职能部门工作

1、后勤保障处:①考试期间车辆的安排;

            ②电力供应和教室的卫生;

2、教务处实验教育中心:配合做好英语考试听力的放音、上机考试机房安排等。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