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31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08]18号

 


关于做好2008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08年新专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要求,增设新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相应的学科作为依托;

  2.具有设置本专业科学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材料及就业状况材料,其中目录外专业需提供严格的论证报告;

  3.具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4.具有相应的教师队伍,各门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主讲;

  5.具有该专业必备的开办经费和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以及其它教学设施基本条件;

6.注重拓宽专业口径,灵活设置专业方向。

二、申报名额与程序

1.本年度我校可申请增设专业数不超过4个(红山学院另计);

2.相关院(系)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请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报送教务处;

3.在院(系)申报的基础上,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审议,择优予以推荐。

三、其他事项

1.红山学院增设新专业,需与相关院(系)商定,并报送学校审批。

2.请相关院(系)于62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十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3.联系地址与电话:行政楼512室,8402855184028566

附件:

《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二○○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