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07]16号
关于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体安排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7〕5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引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二)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三)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
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
选题范围包括: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立项数量
根据各院(系)学生情况,分配名额如下:
教学单位 |
推荐数 |
教学单位 |
推荐数 |
经济学院 |
3 |
法学院 |
3 |
国际经贸学院 |
3 |
外语系 |
2 |
金融学院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财政与税务学院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3 |
会计学院 |
3 |
应用数学系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艺术设计系 |
2 |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
3 |
新闻学系 |
2 |
公共管理系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学生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不占以上配额。
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本次共推荐省级项目18项,其中含推荐国家级项目8项。
四、经费资助
江苏省教育厅对正式立项的训练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训练项目的学生使用。
五、申报要求
须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十份),详见附件,申请表请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
请各院(系)于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考务与实践教学科。报送地点:仙林校区行政楼511室。联系人:陆斌;联系电话:025-84028561;电子信箱:lubin@njue.edu.cn。
附件: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