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07]10号
关于推选第七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
参赛作品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文件《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07] 11号)的要求,我校参加此项大赛作品推选工作即日起全面展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综述
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面向各级各类院校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办,邀请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进行评审。指定网站:中国教育资源网(www.cern.net.cn)。参赛课件经过提交、评审组初审、复审,评选出进入决赛的作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现场决赛及获奖作品的交流、颁奖活动。本届大赛全国统一征集时间:2007年4月1日——9月15日。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我校可参加高教文科组、高教理科组。
二、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网络版与单机版课件分别评审。评审标准如下:
(一)教学内容
1. 内容完整,知识点无遗漏;
2. 教学内容正确,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和严重的文字错误;
3. 用语、符号、图表符合国家规范;
4. 符合教学要求,体系规范、完整,结构严谨;
5. 充分的资料或网络资源链接,资料来源清楚,无侵权行为。
(二)教学设计
1. 教学目标清晰,定位准确,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 交互良好,模拟实践环境,注重能力培养;
3. 配有适当习题,有对习题的在线评判或学生自学的效果评价,有作业提交和反馈功能。
(三)技术性
1. 合理的安装、启动和退出方式;
2. 界面人性化,操作方便、灵活;有章节导航功能,没有链接错误;
3. 启动、链接转换时间短;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4. 能根据需要选用最适当的制作工具,应用效果好;
5. 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如视频、声音、动画,并具有相应的控制功能;素材结构规范合理;
6. 只允许添加与课件有关的插件程序和系统文件。
(四)艺术性
1. 界面布局合理,整体风格统一,色彩搭配协调,符合视觉心理;
2. 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配合恰当,符合教学主题;
3. 制作精细,吸引力强,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五)其他要求
1. 课件具有较大推广价值,设计新颖且有创意;
2. 凡参赛的课件均应为非正式出版物;
3. 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
4. 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推选工作
推选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5月31日前,由各院(系、部)充分宣传发动,广泛征集作品;
(二)第二阶段:6月8日前,由各院(系、部)内部评选,按每个学院(系、部)2至3件作品上报学校;
(三)第三阶段:6月29日前,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出10件左右作为参赛作品,由实验与技术中心提供后期艺术加工指导。相关院(系、部)应积极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大赛课件评审费400元/件,由各院(系、部)在专业建设费中开支;
(二)大赛结束,根据获得奖项情况,学校给予配套奖励。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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