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
关于修订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南财大校字201621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学校决定开展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提出如下修订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高等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人才培养经验,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扩大学生学习空间,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国际交流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

 

二、培养目标

 

努力培养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具备经济管理知识素养、具有经世济民本领和情怀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定位。各本科专业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培养目标,结合本专业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好差异化、个性化的专业培养目标。同时,各专业要注重把握人才培养方案是否能够支撑学校总体和各专业自身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遵循规律。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体现专业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融汇贯通课程体系,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市场竞争力和后续发展力。

(三)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课程资源,加大选修课比重,积极开展课程的分级、分层教学,试行分类培养。

 

四、修订思路

 

(一)以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要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专业特色,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工科类专业须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二)以课程体系、课程知识结构、教学方式和考核模式改革为重点,创新四位一体服务型教学模式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标准,全面梳理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及学分要求,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专业综合实践以及第二课堂活动五部分有机融合、层次分明、比例协调的课程体系;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整合优化、更新教学内容,并注重将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科研成果引入课堂、引进教材;改革课堂教学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实行小班教学,引入微课、慕课等教学手段,倡导研究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减少教师课堂讲授学时,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促进学生研究性学习;改革课程考核模式,加强过程考核,根据课程特点及教学要求探索多样化、科学化、合理化、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方式。

(三)以创新创业思维培养为关键,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交叉融合

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专业教育过程中应启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训练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在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为创新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以专业辅修模块为保障,拓宽学生个性化培养途径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强学生社会竞争能力,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主修专业以外的辅修课程。2016版培养方案修订增加部分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五、具体要求

 

(一)主体框架

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就业导向、核心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创新创业教育、修业年限、学位授予、课程结构分析表、教学计划进程表、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二)学分分配

四年制本科的总学分控制在165学分左右。其中课程教学148学分左右,专业综合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17个学分左右。其中,必修模块125学分左右,选修模块40学分左右。

(三)课程设置

1.通识教育课程

1)将通识教育模块由原先的六个模块,调整为以下六个模块:经济管理与社会责任(模块1)、科技进步与科学精神(模块2)、哲学智慧与思维训练(模块3)、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模块4)、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模块5)、生命关怀与艺术审美(模块6)。

2)在学期安排上,模块1至模块3课程,经济学、法学、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可在第246学期(春季学期)分别选修,管理学、文学类各专业学生可在第357学期(秋季学期)分别选修;模块4至模块6课程,经济学、法学、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可在第357学期(秋季学期)分别选修,管理学、文学类各专业学生可在第246学期(春季学期)分别选修。

3)每个模块需选修一门课程(2学分),六个模块累计修满12个学分。各专业学生应当避免选择和专业课程内容类似的通识课程。

4)在认真梳理现行课程框架及内容的基础上,增加通识选修课程数量,重点增加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这一模块的课程,引入部分网络课程,扩大学生选课范围,满足学生实际学习需求。

5)完善通识课程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完善课程质量保障体系

2.公共基础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普遍要求开设,旨在保证学生全面发展。设有课程环节和实践环节两个模块,分为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基本学分为62学分。

2思政课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和学期安排适当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表1所示:

1   思政课教学学时分配与安排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课堂教学

实践教学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51

42

0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4

3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51

42

0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102

68

22周)

形势与政策

2

34

34

 

合计

16

272

220

3

3)大学英语课程要以提高学生应用能力为导向,重点提高学生的听说写能力,实行分级分类的基础类课程教学。大一学年开设大学英语基础类课程,大二上学期同时开设大学英语基础类课程和高水平英语选修课程(2学分),学生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门;进一步优化英语选修模块设置,外教课程纳入英语选修模块;英语等级达到CET-4(不低于425分)或类似等级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大二上学期的英语课程。

4)数学公共基础课程分层分类教学的组织与实施进一步完善。

5)大学语文课程设置、学期安排和学分要求不变。

6)体育课程设置要以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体育标准为目标导向,保证学生学会两项体育技能,促使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大一学年开设体育课程,大二学年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进入体育俱乐部。

7军事理论课程按规定要求设置,教学采用网络授课+面授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8增设创新创业公共选修模块课程,职业发展与教育课程纳入创新创业选修模块

3.专业课程

1)专业课程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中有关专业核心课程为主要参照设置。

2)专业基础课程由专业所涉及学科、专业大类共同的基础课程构成,一般以一级学科为主设置,兼顾相关、相邻学科的知识体系,经济管理类专业设置10门,28学分左右,其中学科导论1学分(需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开设)。其它专业平台根据本专业具体情况设置专业基础课程。

3)专业主干课程围绕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内容,设置反映本专业领域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必修课程7-10门,20学分左右;学期分配根据专业教育的实际需要和课程衔接的前后逻辑进行科学安排。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科发展、行业需求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设置若干组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以形成鲜明的专业特色。

4)专业限定选修课程按照交叉复合、体现特色的思路设置。专业限定选修课为专业教学平台的延伸,课程内容包括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新兴、边缘学科知识。专业限定选修课一般为8-12门,学生必须修满12学分左右。

5专业任意选修课程旨在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引导学生跨学科选修课程,探索知识复合的途径。专业任意选修课程包括本专业开设的专业延伸课程、跨学科、跨学院课程、校外选修课程、经学校认定的大学网络课程等。专业任意选修课程一般为12学分,实行经济管理类打通选课,其他专业可维持原有模式。

6)每个专业至少开设2门全英文或双语课程,主要从通用性较强的专业课程中选择设置。鼓励聘请外籍教师进行授课。

4.实践教学环节

1)总体要求是努力达到《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中提出的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的规定,构建由公共基础实践、专业课程实践、专业综合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四个实践教学模块有机衔接、相互补充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其中,公共基础实践和专业课程实践分别是内嵌在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专业综合实践则是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

2)具体设置要求:

——根据各专业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的比例。

——立足于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要求及学生就业领域所需综合知识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综合性实验的整体设计、项目开发、内容整合和组织实施。

——建议有条件的经济管理类专业在任意选修课模块中设置部分跨学科创新性实验选修课程,为强化学生基础训练提供平台。

——专业综合实践的安排既要与第二课堂活动中社会实践项目有所区别,又要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所创新,反映专业特色。

——建议经管类、法学类和文学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设置不低于25学分,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设置不低于42学分。

5.创新创业教育

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具体分为五个层次。不同模块在内容设置上要做到差异性、统一性相结合,在教学进程安排上要做到分散性、延续性相一致。

1)在通识教育课程中改设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模块。

2)在公共基础课设立创新创业公共选修模块

3)开发、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指导思想。

4)在第二课堂中,结合学生活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学生开展创业实践。

5)鼓励开设创业特色班、实验班。实验班以培养具有优秀创业品质、极强创业精神、较强经营管理和企业领导能力的创业型拔尖人才为目标。实验班实行导师制,为每位学生配备创业导师,实行精英式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有关说明

1.所有专业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要求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执行。

2中加合作的环境商务(工商管理)专业国际课程实验班培养计划应按照加拿大合作学校的要求设置相关课程,重点是确保英语教学效果,满足需要。

3.学校鼓励学院开设国际化合作班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合作班和实验班的人才培养方案可根据培养目标和创新理念单独制定,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学院新开设课程各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科统一编码。原开设课程采用教务处认可的新的课程代码。

5.培养计划中课程名称同时标注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双语课程在中文课程名称后标注双语,全英文课程在中文课程名称后标注英文

6.各专业要加强对学生“德行”的培养,分学年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六、组织实施

 

(一)按照学校总体安排,教务处提出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并提供有关建议模板。

(二)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作为专业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各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在学院领导下,统一认识,集思广益,讨论研究,充分论证,借鉴并参照国内外著名财经类院校的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咨询审核。学校将组织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汇报会,各专业负责人需将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做相应汇报。

(三)各学院负责指导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加强与相关学院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合作;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工作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整理、汇编工作。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