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南财大教字〔2005〕224号
为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时了解教学第一线的动态信息,增强教学反馈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提高学校教学管理决策的针对性和适应性,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学信息员的组成
教学信息员由教师教学信息员和学生教学信息员组成。教师教学信息员由各院(部)教学秘书兼任,每院(部)至少一人;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生班级学习委员担任,每班级一人。
二、教学信息员职责
(一)教师教学信息员职责
1.负责与本院(部)教学工作有关的如教学运行状况、教学条件、教学质量、学生对教师授课的反映意见等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2.负责搜集、整理和反馈本院(部)教师对本部门及全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对本部门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和指导,汇总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信息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1.负责与本班有关的如学生的学习状况、教师的教学状况、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2.负责与任课教师沟通,使教师、学生密切配合,实现预定教学目标。
三、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工作。
教学信息员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教师教学信息员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所在院(部)教师教学信息员负责管理。
教学信息员的聘请每学年一次。教务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学信息员会议,听取教学信息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教学信息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每学年教务处将对工作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给予表彰。
各院(部)和各学生班级要高度重视教学信息员工作,大力支持本部门教学信息员开展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反馈工作,保障学校教学信息渠道的畅通无阻。
四、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