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30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
自编出版教材、自编讲义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南财大教字201135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切实做好自编出版教材、自编讲义的使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专业、课程的特点及需要,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关于自编出版教材的使用、管理办法

1.自编出版教材是指我校教师担任主编,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拟在我校本科专业有关课程教学中正常使用的教材。

2.学校将建立自编出版教材的准入机制和评审机制。

3.使用自编出版教材的准入标准一是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具有鲜明特色的高质量教材;二是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其他课程原则上使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

4.使用符合准入标准的自编出版教材要经过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拟采取内外结合、以外为主的方式进行。

——目前已在使用的自编出版教材,拟由评估办、教务处对其实际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包括校外同行专家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有无其他本科学校选用等),校教学委员会依据评价结果,决定该教材是否继续使用。今后拟每两年组织一次使用效果评价。

——新的自编出版教材使用前,学院(部)须将该出版教材和《自编出版教材使用申请表》(详见附表一)在学期教材征订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需要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通过评审并经校教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方可在本校使用。

5.加强教学资源库建设,逐步减少学生购买教材数量,提倡向参考书过渡,鼓励学生在线阅读和师生在线答疑,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二、关于自编讲义的使用、管理办法

1.自编讲义控制在以下两种范围内使用:

——学校教学委员会准备推荐出版的教材;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确无相关教材和参考书的课程所需。

2.自编讲义的编审由学院(部)教学委员会负责,并填写《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详见附表二)在学期教材征订前报教务处。

3.自编讲义经校教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方可在本校使用。

4.教师自编讲义不计稿酬和工作量,仅供学校内部使用。

5.自编讲义一次用量不足20册(课程选修人数不足20人),原则上不予印刷。

6.自编讲义的编写字数控制在4000—7000/学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坚决反对剽窃抄袭,提倡知识创新。凡因违反《著作权法》所产生的后果,由编者自负。

7.自编讲义一经印出必须按期使用,根据成本向学生收费。

8.双语教学拟使用的影印教材参照自编讲义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

1.提倡教师将教学提纲印发给学生,费用从教学经费中列支。

2.有关我校教材建设、使用、管理的其他工作(含教材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教材选用与管理、教材规划与编写、教材研究与评介、教材建设基金、教材工作量的计算及奖励等),教务处将在其后修订的《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3.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开始试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南京财经大学自编出版教材使用申请表》(略)

2.《南京财经大学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