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流生赴浙江工商大学报到的通知
经各学院选拔和推荐,双方教务处审核,确定黄丛巍等3名同学(名单见附件1)到浙江工商大学进行交流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双方商定,交流访学时间暂定为一个学期。
2.访学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直接在原校缴纳,由双方学校相互结算。
3.访学期间的教材费、押金等其它费用按对方的收费标准直接交给对方学校。
4.访学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访学学生自己先行垫付,待返回原校后再根据有关规定报销。
5.访学学生在访学期间必须遵守对方学校的校纪校规,学习结束时应按对方学校的规定办妥离校手续。
6.报到具体事项见附件2。
7.其他事宜,可加入交流生qq群185931559,在线交流,申请请备注学号班级姓名。
附件:1.2018-2019-2 南财-浙工商交流学生名单.doc
2.2018-2019-2浙江工商大学报到时间和地点.doc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