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8]2号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获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具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竞争实力的,均可由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向学校申报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具有同等申报推荐资格,我校可申报两项。
二、申报要求
在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不得改变,成果名称应与原获省奖项目保持大体一致,如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第一完成单位除外)、主要完成人(包括姓名和排名顺序)和成果名称有改变的,以及整合相近项目为一个项目申报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并由原获省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签字、主要完成单位盖章。
申报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如竞争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实践检验期应不低于4年),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申报材料
(1)《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A4纸规格,装订成一册),请提交书面材料一式5份,PDF格式电子材料1份;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请提交PDF格式电子材料1份;
(3)《江苏省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请提交EXCEL格式电子材料1份。
四、其他
请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并于3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12教研科,电子材料发送至zbk512@126.com。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86718592。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3. 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