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回答报告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南财大校字 [2016] 12号)和《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度表》(南财大校字 [2016]29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请职能部门思考和回答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并形成书面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11月23日前将引导性问题回答报告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行政楼1311办公室(评建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ueshpg@163.com。
联系人:马浩原 电话:86718601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