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4-05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

南财大教字[2005]35号


关于完善南京财经大学教风、学风督导机制的意见

各院(系、部):
    教风、学风督导制度是学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发展而建立的对教学工作监督、评估和指导的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校教学督导工作已从课堂教学督导逐渐转向重点专题督导,从一般规范化督导转向研究型发展式督导,从以督为主转向以导为主、督导结合,以诊断问题和促进教学改革为侧重点。为进一步完善校、院(系、部)两级教风、学风督导机制,使教学督导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院(系、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状况完善相应的教风、学风督导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 教风、学风督导职责
    2. 教风、学风督导行为准则
    3. 教风、学风督导选聘制度
    4. 教风、学风督导学习培训制度
    5. 教风、学风督导工作方式与程序
    6. 教风、学风督导档案管理制度
    教风、学风督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在本意见颁布之日后两个月内完成,并报校教风、学风督导办公室备案。
    二、各院(系、部)教风、学风督导组接受校教风、学风督导业务指导,并独立开展督导工作。各院(系、部)督导情况将定期公布在《校教风、学风建设督导情况简报》上。
    三、各院(系、部)教风、学风督导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具体人数根据各院(系、部)教师人数确定,并可由各院(系、部)视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督导津贴。
    四、督导组成员应从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的教授、副教授中聘任。校督导组成员一般不再兼任各院(系、部)督导组成员。
    五、校督导组、教务处根据各院(系、部)教学督导计划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院(系、部)年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校教风、学风督导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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